2015-11-26 13:48来源:这样爱分享
中国历史上哪个时期的男女最开放?
自天地混沌步入古代文明,特别是儒家思想大一统之后,中国的男女关系可以说并不开放。
古人讲“男女授受不亲,礼也”,要求保持一定距离,这才是礼数,是文明。又说“非礼勿视、非礼勿听”,连感官状况都做了明确要求。
像现在,放开了意淫,那是绝对不行滴。要学做柳下惠,坐怀不乱才是君子。一不小心心猿意马了,搞不好自己都想抽自己耳刮子。
古时礼教,多是约束女子的。少女待字闺中,做些女红,纳个鞋底儿、绣个花儿什么的。这也有好处:一则手头有事做,不至于出去惹乱子;二则也能逐渐适应寂寞。用时下流行的说法叫什么来着?我纳的不是鞋底子,是寂寞。
偷着绣个鸳鸯什么的,就算是春心荡漾了,绝对地羞为人知。家境好的,比方富二代的千金小姐,能在后花园荡个秋千、抓个蝴蝶什么的,已经是很奢侈的娱乐活动了。
不像现在,男女一大帮混搭,K歌喝酒到深夜。彼时女子看到陌生男子,即便有好感,也是“和羞走”,最多来个“倚门回首,却把青梅嗅”。搁现在,哇噻,帅哥!啧啧!
当然,古代社会还有着另一面。自管夷吾先生开设中国最早的“女闾”(也就是官办那啥,相当于民营的洗浴、歌厅、娱乐城、夜总会等类)以来,也不乏花街柳巷,古代娱乐界特别受附庸风雅人士的追捧,多有朗朗上口的诗词传世。
官办的有时也是为了税收,“置女市,收男子钱入官”(《魏书》)。但这种场所就像红灯区,是特殊地域,仅限于几处繁华的都市,不是哪里都有。在光脚插禾抡镐锄地的民间,是想也不要想的,粜上一袋子大豆高粱去玩高雅,下顿吃什么呀。
古时的政治也是男人的事,女人要讲妇道,不能随便抛头露面。即便太后临朝听政,前面也要垂个帘子,这不光是一个尊严和政治需要的问题,也是女人的禁忌使然。
当然,凡事都有特例,皇帝是不受约束的,那是天子,担负延续皇朝命脉的大任,可以完全放开搞活,搞活的对象自然是女人;皇后能耐的也有,宫廷淫乱之事向来不绝于史,其实看着好像挺多,你要细数数,还真没多少,毕竟几千年的历史了,没有也不正常,但都是特例。
不过,思想范畴的东西不好控制,各个朝代、各个时期,男女荒乱之事也多有流传。要说男女关系真正开放的时代,则非唐朝莫属。
在那段中国历史上最乱最杂的特殊历史时期,即便在民间,男女之间也鲜有禁忌,可以说是普遍的开放(当然,俺说的是古代)。“脏唐”一说,便是这个盛世的侧面写照,这也充分说明了唐朝相对其它朝代而言的性开放。
唐朝之所以性开放的原因很多,唐朝皇帝的“乱伦”失德是其中一个重要诱因。真所谓“上梁不正下梁歪”,既然当皇帝的都不讲究礼法道德,朝野上下不拘礼法、不重贞节之风便油然而生,并渐成气候。
究竟“脏唐”脏到何种程度?纵观唐朝的“性开放”,大致可归纳成“四大特征”。
特征之一:皇室乱伦失德。
李唐皇室始终秽事不绝。
唐太宗李世民登上皇位后,便将亡弟李元吉之妻霸为己有,让弟媳妇成为自己的杨妃。之后,李渊从父兄子、卢江王李瑗谋反,李世民将其诛杀后,又将其妻纳入后宫陪侍左右。
唐高中李治则在当太子时便与李世民的才人“武媚”(即武则天)关系暧昧,继大位后便让自己的庶母出任“第一夫人”。
唐玄宗李隆基则夺儿媳妇杨玉环为自己的贵妃,宫中礼数实同皇后,可谓“公媳恩爱”。
更有武则天、太平公主,韦后、安乐公主,两对母女公然包养男宠、淫乱宫闱;高阳公主则与辩机和尚私通,并赠侍女二人给丈夫,似乎像是一种“性”交换。
特征之二:狎妓淫乐成风。
皇室如此丑态百出,就难免上行下效,致使唐代朝野上下狎妓淫乐之风盛行,“犹自笙歌彻晓闻”。唐代是古代妓业的繁荣期,并形成教坊妓制度,宫妓盛行不衰。
史载唐太宗之初宫女是三千人,至唐玄宗时却有“先帝侍女八千人”、“后宫佳丽三千人”之说。玄宗时长安内外共容纳在册教坊妓11409人。其中以宜春院的宫妓级别最高,因为她们常为皇帝表演,被称作“内人”。
在唐代无论是官府迎来送往、宴宾典礼,还是官员们聚会吟诗、游山玩水,都少不了以妓乐助兴,于是官妓迅速崛起。
特征之三:性自由度空前。
唐人对女子婚前贞操并不看重,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。婚前性行为、婚外恋较为普遍。当时的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,并乘机欢合,晁母得知后并不过分谴责,而是叹曰:“才子佳人,自应有此。”于是便为他们完婚。
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,私奔琅琊,同住在旅舍中。
唐人对婚外性行为并不认为是奇耻大辱,反而当作风流韵事。维扬大商人之妻孟氏在家中吟诗,一少年入门而言:浮生如寄,年少几何,岂如偷顷刻之欢。于是孟氏就和他私通寻顷刻之欢。
长山赵玉之女一日独游林中,看见一锦衣军官十分英武,便问:哥哥喜欢我吗?若能得一次宠爱,小女子死了也无怨。军官答道:做一回“露水夫妻”如何?赵氏说:暂为“露水夫妻”也会记住哥哥的。于是二人在林中欢合而别。这很像是当今的“一夜情”。
据文献记载,唐代男女在结婚前还可以试婚,试婚时要签一份试婚协议书。
特征之四:女性不重贞节。
唐代女性可不守贞操,不重贞节。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,是一种普遍现象,不会受社会舆论谴责。据《新唐书·公主传》载,唐代公主再嫁的达23人:计有高祖女四,太宗女六,中宗女二,睿宗女二,元宗女八,肃宗女一。其中三次嫁人的有四人。
官僚贵族女儿改嫁的也很多,庶民的妻子,夫死后亦可改嫁。有的甚至提出离婚,还有夫妻不合协议离婚的。
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寡妇。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。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,后来王犯罪,严还救了他。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,主动投奔王缙,王纳为妻室。韩愈的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,离婚后又嫁樊仲懿,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。
唐朝的性开放着实令人吃惊,确实和现代社会有些相似,但现代的女人和古代女人相比,有一点是现代女人所不敢做的。
古代女人不穿内裤
从性爱角度来看,不穿内裤的女人往往值得向往。年轻男子对于性爱的渴望使其焦虑而压抑,那些不穿内裤的女人则提供了被观测时的“放荡”内容。
性爱的幻想,记录着每个年轻男子的青春期,女人穿与不穿内裤,便有了重要的社会价值。
女人不穿内裤,有其历史传统。王小波在他的《红拂夜奔》里写道:洛阳大街上的妓女对红拂是最不客气的了,动不动就转过身去,撩起裙子来,给她看光溜溜的屁股。
见到了这些屁股后,红拂才知道这些人原来不穿内裤。不穿内裤仿佛是要突出屁股,然而那些屁股本身并不好看。然后她们又转过身来说:想逮人吗?回去打听打听,老娘是几进宫!
洛阳城里的妓女不穿内裤,虽无记载,但考校野史笔记,不难发现王小波描述的贴切。但她们有无“几进宫”的光辉事迹,却不得而知。
三代以来,女人下体无衣,到了汉朝才穿上开裆裤。《汉书.上官皇后传》说:“虽宫人使令皆为穷裤,多其带。”所谓“穷裤”,便是开裆裤。
穿开裆裤的目的是方便大小便,然则不穿内裤,便也顺理成章。如此情形,至少延续到了唐朝。日本人以唐装制成和服,似乎女子着和服也不穿内裤。
也有人说和服是“吴服”的改造,来源江南八百童男女。女人不穿内裤,保留了古代中国人“衣”的基本特点。
“日本人惟一的发明,就是男人的那块兜裆布,至今还留在相扑力士硕大无比的臀缝里。”
先祖创造内裤,以保护性器官为第一要义,又用来维护体面,于是便成为文明的产物。
时光轮转,用以护体的内裤如今已以束缚身体为己任,或以三角紧绷于大腿内侧,丝丝入肉;或以三线缝合,以为点缀。
保护的功能既不存在,那么能否遮挡私处,似乎已无必要。所以,前卫女性们到底穿不穿内裤,已无关大局,更与文明无涉。
除去“春光乍泻”的“意境”,余下的便只有性爱的诱惑。观念开放已久,性压抑的年代早已“逝者如斯夫”,夫妻扪虱夜话,内裤倒成为性爱的障碍,不如跨越障碍,放弃束缚,返回自由,来得痛快。
衣服的作用,以保护身体为最高;又以恢复身体的自由为最高境界。内裤既然成为累赘,那么不穿也罢。
这个小故事曾经经过明代小说家凌蒙初的改写,放入他的《二刻拍案惊奇》一书中,讲的自然是豪门大户妻妾众多,且门禁不严,以至于绿帽子连戴就是十余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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